2006年5月1日 星期一

噓™:城邦

從今天起,各位宅男在收到好人卡™時,請詳加檢查上面是否有城邦集團打印之授權使用附激活流水號的激光防偽貼紙。如果你的心儀對象連拒絕你都要用非正版的好人卡™,你有合法權利拒收並繼續死纏爛打。


請問,囧rz™、Orz™、好人卡™這些東西是城邦集團旗下哪位作者或編輯首創的嗎?這種由不特定多數人集體創作中,所衍生出來的大眾次文化,可以變成一家企業註冊的商標嗎?對城邦集團來說,這個世界會不會太好混了?這次註冊Orz,下次會不會註冊「推」、「噓」、「黑特」、「KUSO」?

事實上,在日本,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件;玩具大廠TAKARA將大型討論區2CH最受歡迎的原創AA(Ascii Art)人物「モナーねこ」作為專利商標申請註冊;這個事件引起了眾多2CH住民(大約等同於PTT的鄉民)群起而攻之,一時間口誅筆伐此起彼落,各種以TAKARA公司為諷刺或譴責對象的Flash動畫討論串、甚至自救網站等紛紛出現。2CH作為日本最大的綜合留言板,住民遍及社會各階層,強大的輿論壓力終於成功迫使TAKARA聲明撤回專利申請,將集體創作的成果還給真正的創作者們。

在台灣,無論是規模或影響力,最能與2CH相提並論的網路社群,除了PTT之外恐怕很難再找到第二個。日本網友們藉由積極的自救方式,從大公司手中搶回屬於自己的次文化象徵使用、詮釋的權利。現在台灣也出現了意圖不勞而獲坐收漁利的商業集團,他們能夠得逞嗎?這就取決於各位好人了。

若要將別人的智慧當成自己的財產,那麼就讓他無利可圖!從今天起,不只是拒買剽竊眾人心血的廉價書籍,更要停止花錢購買所有的城邦集團商業週刊出版品!雜誌可以到書店翻閱、漫畫可以去租書店看、書籍可以到圖書館借閱;就是不要掏自己的錢,為厚顏的文化販子背書!

我們的智慧,不會是你的財產!



延伸閱讀:
發一張好人卡®給城邦集團,囧rz®
城邦出版社註冊了 "囧rz" "好人卡" 的商標
「好人卡」
最好 囧rz 可以當商標啦
網路創意「囧rz」 城邦意圖獨占
大家來申請好人卡商標!?
維基百科:二頻道(2CH)文字人物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 我看城邦的囧rz 新聞稿。

MSN可以用:
推™:城邦

大家來寫偽基百科:
懲梆集團 - 偽基百科Uncyclopedia

更新:
這是商周捅的漏子,就讓商周承擔吧。

4 個回應:

ninny 提到...

那麼之前發行好人卡撲克牌的各位大大不會報告吧?在網路上PO文時打出"好人卡"或是"囧rz"會被告嗎?!


好恐怖唷......

Wenli 提到...

Ninny:
照我目前的理解,不會。

但是如你去看看他所申請的項目,囧rz,若有人再以囧rz製作那些商品或物品,就有可能被告侵權。

簡單來說,城邦想要讓別人都不能有把它商品化的權利。

ninny 提到...

確實挺無恥的.....把別人想出來的創意,搶先去登記,這跟搶匪有什麼兩樣?!

Benjamin 提到...

現在最新的消息,商標局應該是不會給他過了。

只是拒買城邦集團的書影響過份大了,
我看了一下,我想目標針對城邦文化 / 商周出版發行的書來做報復先好了。

畢竟PCHome / 商業週刊 / 尖端文化等次集團是獨立運作的,跟這次的事件無關。

相關的資料可以參考城邦的網站,
城邦文化集團

或者我們該請詹宏志來發表一下高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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