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對台中市動物防疫所不實公告的正式回應
【廢青日記/公民記者徐銘鍾撰述】
台中市動物防疫所以前所未見的高效率與加班意願在上週六、日兩天休假日連續發佈兩份公告,其中一份誣指志工偷竊貓隻的公告經過聯盟討論區揭發後,已在志工討論區、社會書籤網站、動保社群與電子佈告欄上得到巨大迴響,並在九月四日登上各大報社會版面。另一份公告則是「澄清」近來因該所的怠忽職守與不作為影音證據被公開,而使防疫所與台中市政府受到社會公眾譴責的事件。該公告螢幕截圖如下:
轉載公告全文:邇來部分有心人士於其網站散佈針對本市可愛動物園區之偏頗內容及圖片,尤以93年環保局捕犬作業不人道照片意圖誤導民眾為現行臺中市動物防疫所捕犬作業方式,深深影響本市動物防疫所工作人員士氣及打擊市府形象至鉅。本市動物防疫所執行流浪犬收容管理及人道捕犬工作均依據動物保護法及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辦理,絕無違法不當情事。特刊登澄清啟事,並歡迎民眾於園區開放時間參觀及蒞臨指導。
志工討論區與本站,以及其他轉載串連網誌,並無刊登任何一張「93年環保局捕犬作業不人道照片」或與當前捕犬作業相關的圖文。所有轉載或上傳的圖片均為今年三月狗吃狗事件發生後,志工團體進入可愛動物園輔助防疫所正職員工工作時,在可愛動物園區內所留下的真實紀錄。本站數日來所轉載消息與具名撰述的公民報導中,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防疫所現行捕犬作業有關的討論,自然也不存在誤導民眾任何圖文為現行臺中市動物防疫所捕犬作業方式的意圖。因此該公告所述,並非事實。
另外針對「影響本市動物防疫所工作人員士氣及打擊市府形象至鉅」部分回應:影響工作人員士氣與打擊市府形象的責任,必須由台中市防疫所長期以來有虧職守的約聘與正式員工負起。園區志工服務係一公民自發性的社會服務運動,並無任何為怠忽職守不作為之公務人員與單位守密之義務。該等圖文證據之數位原始檔案,均有確實時間戳記可供查核,複數人證證明為近期內攝於可愛動物園區各犬貓隔離區、貓屋、醫療作業區等處所。因此該公告所述,並非事實。
台中市防疫所與可愛動物園區,在成案前即在網站公告志工犯竊盜罪,該等行為已明確構成誹謗。以上單位除了應立即為此起莫須有的竊盜案向當事人致歉,並撤銷不實告訴以外,台中市政府政風處室應立即追究該單位主管的瀆職責任,並且嚴加檢討是否繼續聘用內部不適任員工與獸醫師,並且建立可受外界監督並合乎人性化管理、以維動物生命權與基本尊嚴的透明化處理流程與機制,以免台中市再度淪為國際笑柄,影響國家形象與損害市政建設名譽至鉅。
公民記者 徐銘鍾
廢業青年日記網誌主持人
http://sdkfz251.blogspot.com/
(2006/09/04/1016/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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