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沒能親手抽到娘娘靈籤,真的手氣有差。除了昨天那慘烈的高速公路大冒煙拋錨以外,今天我和Miffy親身體驗到了什麼叫做「好心給雷親」的醍醐味。
事情是這樣的,在開開心心地逛完廣三SOGO後,我騎車載著Miffy在路旁發現了一個皮包。裡面錢不多,只有百元現鈔一張,但有很完整的證件和其他東西。因為不想特地拿到警局去留下什麽筆錄或聯絡方式之類的麻煩東西,出於善意,我們便循著身份證上的住址,找到了一棟大樓管理室,管理室裡當然有管理員,所以我們和這個管理員的對話就像這樣:
Miffy「請問這裡是XX巷XX弄嗎?」
管「對,XX弄就是社區裡」
Miffy「好的,我們在路上撿到一個皮夾,循著地址送來。(微笑地把東西遞上)」
管理員退後一步,沒接過皮包,讓它擱在窗台上,手往電話總機移過去。
管「你們先不要離開,我聯絡一下住戶」
這時我和Miffy愣了一下。叫我們不要離開是什麼意思?
Miffy「不必連絡,我們要走了,你跟他說就好。」
管「小姐妳不要走,在這邊等一下,等我們住戶下來」
我們察覺到他的眼神與聲音中的不尋常。
Miffy「不要走?為什麼不能走?」
管「因為錢包是貴重物品...」
Miffy「所以呢?」
管「.......」
Miffy「你憑什麼叫我不要走?」
管「小姐你不能這樣...」
Miffy「住戶下來之後要幹嘛?」
管「.......」
這戶住戶沒接電話,這個管理員非常緊張的改撥管委會之類的號碼。顯然他不想負保管這玩意的責任。但管理員是他,不是我啊?
我看在眼裡,一方面為這種意料之外的反應有些吃驚,二來心裡很事不關己的想到,再怎麼樣,這個管理員大概是沒辦法當面說出「因為你們可能是小偷,所以不能讓你們走」之類的話來。這個管理員想來相當害怕我們,因為他連走出管理室一步都不敢,只在裡面喊話,而且口氣還很不好。
這位先生從頭到尾都沒有碰那個皮夾一下,身分證背面的地址還是我們翻給他看的。他那種極為明顯的懷疑耗盡了我原本就不多的善意,這個管理員的態度,也徹底激怒了我們。我們掉回頭,騎上車,走人。在身後留下了那個令人不悅的管理員,一直到最後他還是不敢碰那個錢包,也沒有改善過他的態度。
這種遭遇極為令人不愉快,但是像我這種好青年不會因為這樣,就說「幹,他媽的下次讓我看到錢包還是什麼鬼的玩意兒掉在路上,我就鈔票搜括一下,把證件賣給任何想買的人,東西就丟著放給他爛」這種話,我還是會完璧歸趙,就像我十年前高中畢業不久,天真無邪的在路邊撿到美金兩千元,然後送去警察局一樣。但是我下次寧願多麻煩一點,花郵資打個包寄回去就算了(當然,留假資料)。
回程路上,我們討論了這整件事情,結論是好人的確不是人人當得起的。或許有人看完這篇文章,會訕笑於我們如此大費周章去自取其辱,或是過度要求一個小小的大樓管理員。或許這個責任真不是他能夠擔起的,那麼他也可以用正常、客氣的態度,請我們送到派出所去。但是當對方一副把我們當現行犯隨時要叫警察的模樣時,我真的覺得,再沒有比陌生人的善意更廉價的東西了。
抱怨完了,明天來寫快樂的酷索尾牙。






18 個回應:
你們太好心了,要是我直接送到警察局。
有年過年我的皮夾被扒,除了錢之外其餘被人送到警察局。不知道該說是扒手有良心還是他的惡意太善意。
也許他真的不能負責這些.
但想想也知道小偷不會偷了錢還送皮包回來吧?
算了吧, 惡運過去了, 明天會更好~
為什麼撿到我皮包的不是你~~
我覺得撿到皮夾證件送警察局是最正確的做法。
管理員懷疑也是適當的,事實上,我還覺得這樣的管理員才是稱職呢。畢竟,住戶在外被扒了皮夾說真的不是他的責任,他沒有必要那麼正義凜然幫忙逮賊,他大可以收下皮夾叫住戶來拿就了事。(或許他還怕這樣做了住戶反咬他縱放人犯或甚至是他偷的皮夾吧?)
至於說管理員不敢收大可以好好請你們拿去警局,但是這樣說不定還是縱放人犯啊。
要是我,大概會想辦法跟你們須臾委蛇一番,先牽制駐你們然後偷偷按下警鈴等警察來把你們逮走吧 XD
說真的這年頭好心被雷打的有,但是裝好心詐騙的也很多。人本來就要懂得保護自己,好心做好事其實也有很多正確的,安全的方式,我不認為這兩個價值是不能相容的。
這管理員缺乏對人基本的尊重
因為在法律上、在情理上,都沒有叫人留下的權力
如果他是怕炸彈客的話
那麼捷運失物認領部的人早怕死了
何況要留也應該用友善的、相議的態度去留人
如果這事發生在我所住的香港的話
我早打電話叫傳媒來了
我一定一定會叫這個管理員退休金都拿不到(奸笑)
(停頓)所以,那管理員該慶幸拾回包包的不是我
而是這位十大傑青
這年頭~什麼都變了,人變得怕事~如果你是撿到小柯兄的錢包,事情可能就不一樣了,他可能會感動的痛哭流涕~
說真的,要是我錢包被扒,能拿回證件,
我都覺得賺到了。
p.s
字詞驗證也太多了點吧....
的確 管理員沒有留人的權力
不過以溫麗碰到的情況 也沒有被強留吧 要走也是可以的 只是感覺很不好罷了
所以 教訓是 身為管理員手段要好一點 一邊須臾委蛇 一邊還要仔細觀察記下這對嫌疑人的外貿特徵談吐穿著 同時偷偷按下警鈴 XD
看完了文章
看的出來這次青年真的怒了...
不過我積極的開始用另一套邏輯思考...
也許管理員是希望「能讓你們兩位接受失主的道謝」也不一定
(我自以為的鄉愿)
但
看文章中所提及到的,管理員「詭異之神情」
我實在不忍揭穿他"想法"之真實
他真正的"想法",應該在場的當事人最清楚吧...
可是很奇怪的
我實在想不出有任何理由、任何條件、任何情境之下
管理員可以產生出「你們可能是小偷」的情結
???
小偷不會笨到把東西送給原失主吧?
耍笨也不會笨到這種程度吧?
這世上腦殘的只有媒體跟記者吧?
小偷的智商可是要超高的才能當小偷。
也許
人心真的不古了吧
也許
管理員真的笨,真的不識好人心,好笨好笨,豪毫笨
姑且
讓我 相信 這"世上還是有好人存在"的吧
這次事件,如果是我,我會忘了他
當他沒發生過
因為我不想從「人的最原生價值」開始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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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Wenli的事件給了我很大大的啟發
「原來這世上也是有這種人存在的!!!」
下次如果是我撿到皮包
我該用更小心的作法...
Ex:直接丟到失主信箱or丟在警察局門口...ETC...
現在還想不到更周全之作法
可是我覺得身為一位拾獲者,最大的滿足,就是看到失主,失而復得的雀躍神情吧...
即時沒有報酬也好、連一句謝謝也沒有也好...
在我們懷著同理心的同時,也希望有一天我們皮包掉了...也能有好心人拿來給我們...我想好好謝謝他...
今天發生這樣的事,除了遺憾,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只能說
這 世 間 不 允 許 如 此 浪 漫 之 事 存 在 而 已
也難怪Wenli這麼生氣了...吧
換做是我,我可能會沮喪個把個月呢
Wenli好人,您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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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間、這環境,有時真的會讓人以為做壞人比較輕鬆...
引以為戒、善心長在
別在意啦!
因為你跟美妃是好人才這樣。
換做我就會以氣勢開罵回去。
之前我掉那顆2.5吋外接硬碟才幾千塊,
就是因為氣不過系上慣常的擺爛心態,
所以才特地報案把事情鬧大,
我還要求採證作指紋鑑定耶!
嗯.
這種屎腦袋的管理員很多啊
尤其是那種.看起來很豪華的社區(姑且不論裡面住的是什東西)
不必把管理員放在心上啦~失主還是很希望拿回自己的包包的
別太介意了~~
以前我錢包掉了兩次,一次掉在公園,竟然有人拿著我的錢包坐在我掉的地方等我回來取,另一次在警察局拿到,兩次都沒掉錢(因為裡面只有50元左右)
只有一次掉了很多錢(學校要收的費用),雖然錢包被送回來,但是還是哭慘...
不過我沒有懷疑過送錢包回來給我的人,真的很感謝他們...
只能說,wenli遇到"人性本惡"者?或是管理員看過太多事情了,造成認為外面的世界都是惡的。
我是潛水多年因看到這文章浮出的,只是跟你心情有點類似:
我們大樓自從一位老伯伯年紀大退休(去年老爸說他在椅子上睡著安祥死去的),來了一位介紹的管理員,聽年輕當過船長。
但他很懶,即使大樓門前有垃圾把它踢走,我曾經告訴他有一些重要文件寄過來需要注意一下,但是聽完竟然說:
只要東西丟進信箱就好,不見的話沒收到不關他的事。
...當下覺得他是很不責任的管理員。
現在因為中風,做到過年前不再做了(不過之前碰到我爸,竟然問幫他介紹沒有比管理員更輕鬆的工作)
我只希望下一位管理員勤勞點就好。
ps.下次碰到這種事情就去警察局吧,總比一肚子悶氣。
你好像常撿到錢...我跟你也撿過一次...
縱放人犯?他又不是警察,我們也不是現行犯,何來縱放人犯之說?
如果覺得懷疑我們是應該的,我只想借用這篇文章的標題和內容來回應:「支持有罪推定的人,每個都有罪」。
若管理員強要你們留下來,可以告他強制罪。
不過人心不古,若是住戶下來拿錢包,還一口咬定你拿了裡面的錢(可能被在你之前撿到的人清光了,可能要詐你,這種情況都有可能)。
所以再有下次,乖乖去警察局或是寄回去比較妥當。
江湖人心險惡,早就不是以前那個社會了
聽說有些犯罪者會故意把證件送回去,
讓失主認為沒有風險了,
下個月接到帳單才發現被盜刷或莫名其妙借了一大筆錢
處處提防、事事擔憂的生活真糟!
這是今天收到的轉寄email
上面的yaoring說的太好了這 世 間 不 允 許 如 此 浪 漫 之 事 存 在 而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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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夾失而復得要小心哦 !
台北縣板橋市吳姓市民遺失皮夾後,被人拾獲送回;他以為沒事,沒想到兩張信用卡已被側錄複製,還假借他的名義三度向發卡銀行要求更換密碼,再到他家信箱攔截取得密碼,持偽卡預借現金卅三萬元得逞。
吳姓市民說,元月十三日凌晨三時他從台北市的公司下班後,搭計程車回板橋家,一個小時後,兩名年輕人按他家門鈴自稱撿到他的皮夾,他查看褲袋,果然皮夾不見了,趕緊下樓取回皮夾,現金雖然沒了,身分證、信用卡等證件都安在。
一星期後,他在苗栗接到銀行發來簡訊,指稱他剛才在台北市饒河夜市預借現金兩萬元,他奇怪信用卡明明在他身上,人也在苗栗,怎麼會在台北市預借現金?心裡還怪銀行
「搞什麼飛機」。回到台北後向銀行查詢,才發現歹徒複製偽卡預借了六萬元。
吳姓市民趕緊再向另一張信用卡的發卡銀行查詢,歹徒已在四天內預借現金九次,每次三萬元,一共廿七萬元。經由銀行告知,吳姓市民此時才驚覺,那一夜遺失皮夾後,短短一小時兩張信用卡都被歹徒側錄複製偽卡,銀行的電腦語音客服系統顯示,「他」曾三度要求更換密碼,銀行都將密碼以平信郵寄到他住處。
吳太太說,她曾收到一次,但不以為意,後來發現家裡的信箱曾被破壞,現在想起來,原來是歹徒冒名換密碼,然後就在他家附近守候,伺機攔截郵寄到的密碼。
吳姓市民向台北縣警局報案,並向消保官求助;他認為自己皮夾遺失卻未及時掛失,該自認倒楣,銀行在客戶三度更換密碼卻未警覺,密碼也未以掛號郵寄,管控上有漏洞,也應負部分責任。
消保官原本日內邀集雙方協調,其中一家銀行同意分攤損失,雙方達成和解;另一家銀行也表示和解意願。
吳姓市民說,歹徒詐騙的心思和手法細密,側錄複製偽卡後立即送回他家,讓他以為沒事,降低戒心,如果他辦掛失,歹徒就無從得逞。他說,雖然損失十多萬元,如果能引 起眾多持卡人注意防範,這筆錢花得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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