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1日 星期日

[Nuts] 廉價的善意

可能是沒能親手抽到娘娘靈籤,真的手氣有差。除了昨天那慘烈的高速公路大冒煙拋錨以外,今天我和Miffy親身體驗到了什麼叫做「好心給雷親」的醍醐味。


事情是這樣的,在開開心心地逛完廣三SOGO後,我騎車載著Miffy在路旁發現了一個皮包。裡面錢不多,只有百元現鈔一張,但有很完整的證件和其他東西。因為不想特地拿到警局去留下什麽筆錄或聯絡方式之類的麻煩東西,出於善意,我們便循著身份證上的住址,找到了一棟大樓管理室,管理室裡當然有管理員,所以我們和這個管理員的對話就像這樣:

Miffy「請問這裡是XX巷XX弄嗎?」

管「對,XX弄就是社區裡」

Miffy「好的,我們在路上撿到一個皮夾,循著地址送來。(微笑地把東西遞上)」

管理員退後一步,沒接過皮包,讓它擱在窗台上,手往電話總機移過去。

管「你們先不要離開,我聯絡一下住戶」

這時我和Miffy愣了一下。叫我們不要離開是什麼意思?

Miffy「不必連絡,我們要走了,你跟他說就好。」

管「小姐妳不要走,在這邊等一下,等我們住戶下來」

我們察覺到他的眼神與聲音中的不尋常。

Miffy「不要走?為什麼不能走?」

管「因為錢包是貴重物品...」

Miffy「所以呢?」

管「.......」

Miffy「你憑什麼叫我不要走?」

管「小姐你不能這樣...」

Miffy「住戶下來之後要幹嘛?」

管「.......」


這戶住戶沒接電話,這個管理員非常緊張的改撥管委會之類的號碼。顯然他不想負保管這玩意的責任。但管理員是他,不是我啊?

我看在眼裡,一方面為這種意料之外的反應有些吃驚,二來心裡很事不關己的想到,再怎麼樣,這個管理員大概是沒辦法當面說出「因為你們可能是小偷,所以不能讓你們走」之類的話來。這個管理員想來相當害怕我們,因為他連走出管理室一步都不敢,只在裡面喊話,而且口氣還很不好。

這位先生從頭到尾都沒有碰那個皮夾一下,身分證背面的地址還是我們翻給他看的。他那種極為明顯的懷疑耗盡了我原本就不多的善意,這個管理員的態度,也徹底激怒了我們。我們掉回頭,騎上車,走人。在身後留下了那個令人不悅的管理員,一直到最後他還是不敢碰那個錢包,也沒有改善過他的態度。

這種遭遇極為令人不愉快,但是像我這種好青年不會因為這樣,就說「幹,他媽的下次讓我看到錢包還是什麼鬼的玩意兒掉在路上,我就鈔票搜括一下,把證件賣給任何想買的人,東西就丟著放給他爛」這種話,我還是會完璧歸趙,就像我十年前高中畢業不久,天真無邪的在路邊撿到美金兩千元,然後送去警察局一樣。但是我下次寧願多麻煩一點,花郵資打個包寄回去就算了(當然,留假資料)。

回程路上,我們討論了這整件事情,結論是好人的確不是人人當得起的。或許有人看完這篇文章,會訕笑於我們如此大費周章去自取其辱,或是過度要求一個小小的大樓管理員。或許這個責任真不是他能夠擔起的,那麼他也可以用正常、客氣的態度,請我們送到派出所去。但是當對方一副把我們當現行犯隨時要叫警察的模樣時,我真的覺得,再沒有比陌生人的善意更廉價的東西了。

抱怨完了,明天來寫快樂的酷索尾牙。


18 個回應:

Rach 提到...

你們太好心了,要是我直接送到警察局。
有年過年我的皮夾被扒,除了錢之外其餘被人送到警察局。不知道該說是扒手有良心還是他的惡意太善意。

蛋治 Canchi 提到...

也許他真的不能負責這些.
但想想也知道小偷不會偷了錢還送皮包回來吧?
算了吧, 惡運過去了, 明天會更好~

kovis 提到...

為什麼撿到我皮包的不是你~~

Bob Lu 提到...

我覺得撿到皮夾證件送警察局是最正確的做法。

管理員懷疑也是適當的,事實上,我還覺得這樣的管理員才是稱職呢。畢竟,住戶在外被扒了皮夾說真的不是他的責任,他沒有必要那麼正義凜然幫忙逮賊,他大可以收下皮夾叫住戶來拿就了事。(或許他還怕這樣做了住戶反咬他縱放人犯或甚至是他偷的皮夾吧?)

至於說管理員不敢收大可以好好請你們拿去警局,但是這樣說不定還是縱放人犯啊。

要是我,大概會想辦法跟你們須臾委蛇一番,先牽制駐你們然後偷偷按下警鈴等警察來把你們逮走吧 XD

說真的這年頭好心被雷打的有,但是裝好心詐騙的也很多。人本來就要懂得保護自己,好心做好事其實也有很多正確的,安全的方式,我不認為這兩個價值是不能相容的。

Mak 提到...

這管理員缺乏對人基本的尊重
因為在法律上、在情理上,都沒有叫人留下的權力
如果他是怕炸彈客的話
那麼捷運失物認領部的人早怕死了
何況要留也應該用友善的、相議的態度去留人
如果這事發生在我所住的香港的話
我早打電話叫傳媒來了
我一定一定會叫這個管理員退休金都拿不到(奸笑)

(停頓)所以,那管理員該慶幸拾回包包的不是我
而是這位十大傑青

Wandervoge 提到...

這年頭~什麼都變了,人變得怕事~如果你是撿到小柯兄的錢包,事情可能就不一樣了,他可能會感動的痛哭流涕~

貝殼 提到...

說真的,要是我錢包被扒,能拿回證件,
我都覺得賺到了。

p.s
字詞驗證也太多了點吧....

Bob Lu 提到...

的確 管理員沒有留人的權力

不過以溫麗碰到的情況 也沒有被強留吧 要走也是可以的 只是感覺很不好罷了

所以 教訓是 身為管理員手段要好一點 一邊須臾委蛇 一邊還要仔細觀察記下這對嫌疑人的外貿特徵談吐穿著 同時偷偷按下警鈴 XD

yaoring 提到...

看完了文章

看的出來這次青年真的怒了...

不過我積極的開始用另一套邏輯思考...

也許管理員是希望「能讓你們兩位接受失主的道謝」也不一定
(我自以為的鄉愿)




看文章中所提及到的,管理員「詭異之神情」

我實在不忍揭穿他"想法"之真實

他真正的"想法",應該在場的當事人最清楚吧...

可是很奇怪的

我實在想不出有任何理由、任何條件、任何情境之下

管理員可以產生出「你們可能是小偷」的情結


       ???


小偷不會笨到把東西送給原失主吧?

耍笨也不會笨到這種程度吧?

這世上腦殘的只有媒體跟記者吧?

小偷的智商可是要超高的才能當小偷。



也許


人心真的不古了吧



也許



管理員真的笨,真的不識好人心,好笨好笨,豪毫笨

姑且

讓我 相信 這"世上還是有好人存在"的吧

這次事件,如果是我,我會忘了他

當他沒發生過

因為我不想從「人的最原生價值」開始懷疑...


-------------------------------
這次Wenli的事件給了我很大大的啟發

「原來這世上也是有這種人存在的!!!」

下次如果是我撿到皮包

我該用更小心的作法...

Ex:直接丟到失主信箱or丟在警察局門口...ETC...

現在還想不到更周全之作法


可是我覺得身為一位拾獲者,最大的滿足,就是看到失主,失而復得的雀躍神情吧...

即時沒有報酬也好、連一句謝謝也沒有也好...

在我們懷著同理心的同時,也希望有一天我們皮包掉了...也能有好心人拿來給我們...我想好好謝謝他...

今天發生這樣的事,除了遺憾,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只能說

 這 世 間 不 允 許 如 此 浪 漫 之 事 存 在 而 已



也難怪Wenli這麼生氣了...吧


換做是我,我可能會沮喪個把個月呢

Wenli好人,您辛苦啦



--
這世間、這環境,有時真的會讓人以為做壞人比較輕鬆...




    引以為戒、善心長在

aspirin 提到...

別在意啦!
因為你跟美妃是好人才這樣。
換做我就會以氣勢開罵回去。

之前我掉那顆2.5吋外接硬碟才幾千塊,
就是因為氣不過系上慣常的擺爛心態,
所以才特地報案把事情鬧大,
我還要求採證作指紋鑑定耶!

Noid 提到...

嗯.
這種屎腦袋的管理員很多啊
尤其是那種.看起來很豪華的社區(姑且不論裡面住的是什東西)

不必把管理員放在心上啦~失主還是很希望拿回自己的包包的

wowjill 提到...

別太介意了~~
以前我錢包掉了兩次,一次掉在公園,竟然有人拿著我的錢包坐在我掉的地方等我回來取,另一次在警察局拿到,兩次都沒掉錢(因為裡面只有50元左右)
只有一次掉了很多錢(學校要收的費用),雖然錢包被送回來,但是還是哭慘...
不過我沒有懷疑過送錢包回來給我的人,真的很感謝他們...
只能說,wenli遇到"人性本惡"者?或是管理員看過太多事情了,造成認為外面的世界都是惡的。

奇想豆子 提到...

我是潛水多年因看到這文章浮出的,只是跟你心情有點類似:

我們大樓自從一位老伯伯年紀大退休(去年老爸說他在椅子上睡著安祥死去的),來了一位介紹的管理員,聽年輕當過船長。

但他很懶,即使大樓門前有垃圾把它踢走,我曾經告訴他有一些重要文件寄過來需要注意一下,但是聽完竟然說:

只要東西丟進信箱就好,不見的話沒收到不關他的事。

...當下覺得他是很不責任的管理員。

現在因為中風,做到過年前不再做了(不過之前碰到我爸,竟然問幫他介紹沒有比管理員更輕鬆的工作)

我只希望下一位管理員勤勞點就好。

ps.下次碰到這種事情就去警察局吧,總比一肚子悶氣。

㊣ 提到...

你好像常撿到錢...我跟你也撿過一次...

Wenli 提到...

縱放人犯?他又不是警察,我們也不是現行犯,何來縱放人犯之說?

如果覺得懷疑我們是應該的,我只想借用這篇文章的標題和內容來回應:「支持有罪推定的人,每個都有罪」。

草莓飯團 提到...

若管理員強要你們留下來,可以告他強制罪。

不過人心不古,若是住戶下來拿錢包,還一口咬定你拿了裡面的錢(可能被在你之前撿到的人清光了,可能要詐你,這種情況都有可能)。

所以再有下次,乖乖去警察局或是寄回去比較妥當。

lievil 提到...

江湖人心險惡,早就不是以前那個社會了

聽說有些犯罪者會故意把證件送回去,
讓失主認為沒有風險了,
下個月接到帳單才發現被盜刷或莫名其妙借了一大筆錢

處處提防、事事擔憂的生活真糟!

appleseed 提到...

這是今天收到的轉寄email
上面的yaoring說的太好了這 世 間 不 允 許 如 此 浪 漫 之 事 存 在 而 已

==========

皮夾失而復得要小心哦 !

台北縣板橋市吳姓市民遺失皮夾後,被人拾獲送回;他以為沒事,沒想到兩張信用卡已被側錄複製,還假借他的名義三度向發卡銀行要求更換密碼,再到他家信箱攔截取得密碼,持偽卡預借現金卅三萬元得逞。

吳姓市民說,元月十三日凌晨三時他從台北市的公司下班後,搭計程車回板橋家,一個小時後,兩名年輕人按他家門鈴自稱撿到他的皮夾,他查看褲袋,果然皮夾不見了,趕緊下樓取回皮夾,現金雖然沒了,身分證、信用卡等證件都安在。

一星期後,他在苗栗接到銀行發來簡訊,指稱他剛才在台北市饒河夜市預借現金兩萬元,他奇怪信用卡明明在他身上,人也在苗栗,怎麼會在台北市預借現金?心裡還怪銀行

「搞什麼飛機」。回到台北後向銀行查詢,才發現歹徒複製偽卡預借了六萬元。

吳姓市民趕緊再向另一張信用卡的發卡銀行查詢,歹徒已在四天內預借現金九次,每次三萬元,一共廿七萬元。經由銀行告知,吳姓市民此時才驚覺,那一夜遺失皮夾後,短短一小時兩張信用卡都被歹徒側錄複製偽卡,銀行的電腦語音客服系統顯示,「他」曾三度要求更換密碼,銀行都將密碼以平信郵寄到他住處。

吳太太說,她曾收到一次,但不以為意,後來發現家裡的信箱曾被破壞,現在想起來,原來是歹徒冒名換密碼,然後就在他家附近守候,伺機攔截郵寄到的密碼。

吳姓市民向台北縣警局報案,並向消保官求助;他認為自己皮夾遺失卻未及時掛失,該自認倒楣,銀行在客戶三度更換密碼卻未警覺,密碼也未以掛號郵寄,管控上有漏洞,也應負部分責任。

消保官原本日內邀集雙方協調,其中一家銀行同意分攤損失,雙方達成和解;另一家銀行也表示和解意願。

吳姓市民說,歹徒詐騙的心思和手法細密,側錄複製偽卡後立即送回他家,讓他以為沒事,降低戒心,如果他辦掛失,歹徒就無從得逞。他說,雖然損失十多萬元,如果能引 起眾多持卡人注意防範,這筆錢花得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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